訴前高效調解交通事故糾紛
2024-06-22 09:52:31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劉惠明 | 作者:付宇瓊 | 點擊量:10107
湖南法治報訊(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付宇瓊)近日,醴陵市法院聯(lián)合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。
2023年11月21日,陳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與行人朱某相撞,造成朱某受傷、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,朱某共住院治療6天。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:陳某負主要責任,朱某負次要責任。雙方對賠償費用協(xié)商無果,朱某訴至法院,要求陳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35349.59元。
立案人員審查后認為,本案事實清楚,權利義務關系明確,具有訴前調解的可能性。在征得雙方同意后,將案件委派至醴陵市聯(lián)合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。案件調解過程中,調解員了解到被告陳某對責任認定無異議,但認為賠償金額過高承擔不起。原告朱某表示如果被告能一次性付清,則愿意降低賠償金額。調解員從法律角度和訴訟成本等多方面勸導雙方各讓一步。
最后,調解員就雙方的情況進行分析,從事故的責任分配、相關費用的基本計算等方面對當事人進行解釋說明,引導雙方換位思考、互諒互讓。經傾情調解,雙方當事人重新權衡利弊,自愿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陳某一次性賠償朱某醫(yī)療費、住院伙食費、護理費、誤工費、營養(yǎng)費等各項損失共計14000元。至此,該糾紛順利化解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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